親愛的本系同學們及外系同學, 若你有確認申請115-1主修、副修及首要樂器,請提出申請。 申請日期 : 114-2主副修申請表 (開放第一次申請至7/26) *提申請前請務必已確認要跟哪一位老師上課,若有疑問或需要幫忙,請與孟娟助教聯絡。 申請【對象】 : 1. 大學部 "五年級以上"、研究所 "三年級以上",及外系輔系修習【主修樂器】的同學。 2. 本系想修【副修樂器】的同學。 3. 音樂治療組、作曲組及電子琴組需要修習【首要樂器】的同學。 4. 外系通過副修及輔系申請的同學。 *大五跟研三以上同學,請務必在時間內申請,因為若要使用琴房,須提前安排。 費用說明 : 主修樂樂個別指導費13000元 首修樂樂個別指導費13000元 副修樂樂個別指導費7900元 樂器維護費3000元 (大五以上及研三以上音樂系學生申請) 修習內容及規定: 1. 主修上課時間50分鐘,副修上課時間25-30分鐘。 2. 需上滿規定堂數 (14次),才能參加期末考或開音樂會 (國定假日及學生自己請假都會計算在內)。 3. 學生請假,授課教師不須補課;教師請假,授課教師須補課。 其他相關事項說明: 1. 大五及研三以上若有需要使用琴房請盡早回傳申請表,以利安排琴房。 2. 本系修習副修可直接申請。 3. 外系副修須已通過鑑定考試方才提出申請,尚未考過鑑定考試者須於前一學期提出申請。 4. 外系副修生及輔系生暫不開放申請,須等音樂系學生琴房使用登記後,確認有多的琴房才可開放登記,相關規定及辦法請見音樂系網站查詢。 5. 請【自行】上網選課,外系若無法選課,請務必於音樂系人工加選當天選課。 6. 確認你們填寫的資料無誤後會將申請統一送會計室,之後會計室會將費用轉入系統中進行繳費。 7. 需要詢問系上授課老師電話可寫mail詢問。 有任何問題可與音樂系辦公室聯絡。 TEL: 04-23590121轉38203 MAIL:tracychin@thu.edu.tw (池孟娟助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