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長會-校外學藝競賽獎勵學金-申請表

家長會-校外學藝競賽獎勵學金-申請表

相關辦法及細則請查「東大附中學生家長會網頁」:
https://ithu.tw/wfQ6a

A. 須「代表學校」或「以校名」參加「教育部」及「臺中市政府隸屬公立機關」主辦之相關競賽。
B. 競賽獲獎後半年內應依規定完成申請。畢業生以畢業典禮當日為截止日,畢業後不再提供申請。
C. 有獎狀之第四名至第八名、優勝、入選、佳作(200元)
D. 市級賽 第一名(2000元)、第二名(1500元)、第三名(1000元)
E. 區域賽 第一名(3000元)、第二名(2500元)、第三名(2000元)
F. 全國賽 第一名(5000元)、第二名(4000元)、第三名(3000元)
G. 國際賽 第一名(10000元)、第二名(8000元)、第三名(6000元)
H. 同一競賽或作品如有重複獲獎,請則一申請。
  (例如單項競賽第一及總積分第二; 同一幅作品市賽第一及全國賽第三)
I. 參加國際賽獲獎,請提供業管之中央主管機關公函或文件(如局處首長賀電)。
J. 市級分區賽及區級賽(如沙鹿區賽)不提供申請。
K. 團體賽獎勵金由參賽總人數均分。
L. 本辦法之獎勵金由審核委員會依競賽層級及難易度,保留最終獎金發放裁量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