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表單請於7/22(五)前填寫,未填寫者視同同意參加暑期輔導及週六課業輔導。
一、請詳閱本校111學年度暑期課業輔導實施要點規定。 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SbilQKaEPvT2rdpgzV7YV5TW_CEhX4wF/view?usp=sharing 二、暑期輔導時間為8/01至8/19,共三週。 三、依據寒暑假學藝活動或課後輔導退費標準,學生中途因故無法繼續參與活動,依下列規定退還所繳課程費用: 1.暑期輔導前申請退費者,全數退還。 2.暑期輔導開始後未逾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 3.暑期輔導開始後逾三分之一,未逾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 4.暑期輔導開始後逾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費。 退費申請日為學校接獲申請當日起算。
一、111學年度第一學期週六課業輔導時間 (一)國三、高二:10/01、10/15、10/29、11/12、11/19、11/26、12/03、12/10、12/17、12/24 (二)高三:10/01、10/15、10/29、11/12、11/19、11/26、12/03、12/17、12/24 二、退費標準同暑期輔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