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表單請於1/13(四)前填寫,未填寫者視同同意參加寒假輔導及週六課業輔導。
一、請詳閱本校110學年度寒假課業輔導實施要點規定。 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eONWuwTuLkDM23DjPl29jCI6aH0QPMAl/view?usp=sharing 二、寒假輔導時間為1/24至1/27,共四日,每日八節課程。 三、依據寒暑假學藝活動或課後輔導退費標準,學生中途因故無法繼續參與活動,依下列規定退還所繳課程費用: 1.寒假輔導前申請退費者,全數退還。 2.寒假輔導開始後未逾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 3.寒假輔導開始後逾三分之一,未逾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 4.寒假輔導開始後逾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費。 退費申請日為學校接獲申請當日起算。
一、110學年度第二學期週六課業輔導時間 (一)高二:2/19、3/12、3/19、4/16、4/23、4/30、5/07、6/11、6/18 (二)國三:2/19、3/12、3/19、4/16、4/23、4/30、5/07 二、退費標準同寒假輔導。